法律咨询

我是重庆市江北区某小区的住户。本来我们的房子位置很好,在小区的门口,窗户朝主公路。 但是现在在我们房子和公路之间休了一个新的小区,很小,就几栋房子。但是很高,把我们的光线都挡住了。现在一楼的住户白天,哪怕是中午都得开灯。 我们的房子只有6层,新修那个是33层左右,在我们房子1楼看那边,地基都有半层楼高。 经测量,两楼相隔大概23米左右,朝向基本上是东西,新房子就在我们房子的东方。严重影响主卧和客厅的采光。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吗?应该要求谁赔偿呢?有哪些法律条款可以维护我们的权利?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3-08 21:44: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