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我叫郭进喜,男,汉族,甘肃省秦安县人,系秦安县莲花镇莲花村居民。
我儿子郭展宏(12岁)于2005年农历5月23日离家出走,我四处寻找未果
。
2007年9月23日下午3时许,莲花镇政府通知我来镇政府领孩子。我到镇政府一见孩子,眼泪不由自主地满面纷纷,我退后在走廊伤心一阵后,进屋询问,孩子从哪里来,怎么只剩一
口气,骨瘦如柴?镇政府答复说是天水市救助管理站送来的。我说,孩子2年后怎么变成这样?我要求谁送来的,你们还给谁,将孩子治好后我再领。后在镇政府及派出所的劝说下
,我将孩子领回家。第2天给孩子检查治疗,莲花卫生院检查后说孩子严重营养不良、贫血、并伴有多种疾病,且有传染病,拒绝治疗
。
为此,我又将孩子领到秦安县医院,秦安县多家医院检查后也不收院。接着我又将孩子领到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检查,检查后大夫说孩子的病情严重,需10----30万无才能入院
治疗,能否治愈很难说。建议我领孩子到秦安县医院治疗有医保可享受。但秦安各家医院都拒绝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