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一家现有三兄妹和一个妈妈,爸爸的妈妈因小病,未能及时办理相续,大姑从事插手办好一切,事后没有商量状告爸爸和大伯,没有养亲母.
经上庭后判儿女都要实行养母亲的责任.并以每个人轮流一星期照顾......
事后爸爸的妈妈反对女儿的瞻养.并要求爸爸和大伯每人250的生活费.(平时爸爸和大伯都是给一百)处理后,爸爸和大伯没有答应而招到法院多次的状纸.
又经一段时间后,爸爸的妈妈竟以母亲的名义收监两个儿子的财产.这无理的要求太难接受了.
现在法院下令把爸爸和大伯区留15天并罚款10000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