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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2008年09月27日因生孩子住到我们镇上医院,28日剖腹生下一女孩,输了两袋血,29日晚休克。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转到县医院,抢救后在重症监护室观察三天,后住院一个月,医生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血质血症期。事发后,有医生透漏,镇医院存在责任,如果措施得当,绝不会出现这种后果。现在我们想理赔,但不知程序是什么,望解答。

医疗纠纷
2009-03-08 16:43: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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