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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6号中午11点多,小玲(女,受害人)被二男一女拦路围殴,导至受害人脸部多处抓伤,胸部背部腿部多处踢至红肿,食指被咬伤出血,经医院检查:牙齿两颗松动出血,面部左手食指胸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受害人自述:头痛颈痛躺下和起床都会全身痛。   注:四人关系为亲戚,起因为受害者与其表妹吵架升级为打架,表妹回家叫父母与其哥哥拦路围殴。   现问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三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置,受害人又会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3-08 14:52: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