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于2009年2月2日开始药流,一起开了6号做清宫手术用的药(如麻醉)和吃的药(术后吃的),6号做清宫手术时是主治医生的助手(戴的职位牌上写的是:学生)做的,在手术快结束时主治医生进来掏了一下就说检查好了。过了十天左右自己买了测孕纸测显阳性,后来去医院B超还有残留,医生二话没说直接叫进手术室再次清宫,也没像第一次那样开吃的药,后来打了三天吊针消炎。我的问题在于第二次清宫手术医生自己也没能独立完成手术,手术到一半时打了电话叫另个医生进来帮忙。我很置疑这个医生与学生是否具备这种手术资格?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去了解跟解决?如有赔偿,我们有什么赔偿范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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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医院医务科提出想了解主治医生的资质,再看医生是否违反诊疗常规,决定下一步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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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医院医务科提出想了解主治医生的资质,再看医生是否违反诊疗常规,决定下一步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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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查清医生的资质,如果医院有过错,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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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