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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侵占公款罪重不重,一个村委会主任上任才半年就将村的开支费用了三百多万,大部分都是个人说了算都是没经常村两委会批的,而且又贪污,贪污的行为就村民买屋地拿了六万开单就开四万贪污了两万,还有很多这样的行为,具体贪污多少目前不是很清楚,就侵占公款和贪污两万块,这两条法院会判他的罪吗?如果法院判他最少判多久呢?严重要判多久呢?

刑事行政
2009-03-06 13:19: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单纯是村里的钱款,一般认定为侵占,如村委会主任属于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有关征地、拆迁等行为中将财产归自己所有,应认定为贪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罪成立还是不成立,要看证据,还有律师的辩护能力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判多久很难说
  • 需要清楚具体的事实才能下论断。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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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