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公司一个星期休息是不固定的,每星期休一天,星期六和星期天是不休息的,奇怪的是公司算我们工资时却不算双薪,我想问这是不是有背法律呢,还有如果一天上班超过八小时,超出的时间算不算加班给双薪呢,谢谢

公司企业
2009-05-30 17:15: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 星期六星期天机关休息,但企业也是不是不算工作日呢
  • 用人单位每周至少安排员工休息一天,不一定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天,如果休息天安排你加班,你公司就应支付你日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如果一天超过8小时的部分属于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公司应支付你延长工作时间的150%的加班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民政局星期六星期天上班吗
31328
三八妇女节不放假算加班吗
1450
契税减免怎么办理
契税减免
契税减免怎么办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个体工商户管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7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