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婚姻的事情,我跟我老公结婚了一年多,有个一周岁的儿子,现在感情不合想离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老公独自去借钱赌博,这些我都不知道的事,而且还借了我爸一万元.我爸以为是他做生意周转不过来所以就没打电话告诉我知道这件事.
现在呢,我想好了,儿子给他,不过我爸的钱要他还,但是他说现在没钱先写张借条给我爸.
现在我就很茫然不知道这样的借条有没有用.如果没用的话,我想还是叫他还了再离,如果这样分居两年又没还的话会怎么样呢?应该怎么办呢?还有我想要他补偿点青春损失费给我,这样可以吗?如果他没钱那怎么办?还有他的赌博债务我有责任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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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擅自借钱赌博的,不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写欠条,是他本人擅自向你父亲借钱。
3,离婚后可以继续向对方要求偿还借款。
4,青春损失费,法院难以支持,如果因为你丈夫常年有恶习并不能改正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附带损害赔偿请求。
5,用于个人债务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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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青春损失费法院不会支持
第二,赌债法律不支持的,所以不需偿还.
第三,可以要求他写借条给你父亲,而且有效
第四,分居2年是可以判离婚,但是实际举证比较难,不是决心要离一般一年多就能离,也就是开庭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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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赌债及他的个人债务你不需要偿还,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借条有效。得不到青春损失费,但是他有过错,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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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