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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苏常熟一小服装厂上班,未签定合同,去时厂方讲明,每月只发200至300的生活费,其它工资年底结帐,现在我只上了半个月班,因身体健康状况需辞职治疗,请问厂方是否该向我支付这半个月的工资?

民事相关
2009-03-05 10: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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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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