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厂加工了他工厂的衣服,6月10日交货,讲好30天内结算,可是到8月7日还没有结算,我让他给我打了个欠条,定在9月15日付给我,到日期如不付给我工厂,每天按总金额(5430元)的10%的利息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可是到现在还没有给我,每次要就是没有钱,我应该怎么办,(我也问过别人,他那批货的钱已经结回来了)。现在累记金额已经达到155天*543元=84165+5430(本金)=89595元。我能要回来吗?我又能得到多少??麻烦您告诉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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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此情况索要不成,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至于利息问题,约定的过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而且对方也会主张过高。可能会调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也有可能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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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利息问题,约定的过高,法院不会支持,而且对方也会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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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保存证据,先提起违约之诉,至于具体问题和如何操作建议聘请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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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重新打条,将总额写上,否则过高的利息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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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