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注册资金不到位,减少注册资本,2003年已在工商部门登记,并在报纸上公告,但该公司欠我行贷款,我行现在是否能请求其出资方承担未到位那部分资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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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连云港曾律师解答如下:如果该公司在欠银行的贷款之后,减少注册资本,银行可以请求其出资方承担未到位那部分资金的责任,而且可以要求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该股东出资不实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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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行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股东承担未出资的法律责任。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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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未到位那部分资金的责任,同时可以主张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该股东出资不实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徐州金华星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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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未到位部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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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