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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殴中(双方各有4、5个人)甲方报警后逃离现场,当地派出所到达后发现乙方一人一只眼睛受伤(后医治无效失明,医药费共6万多元),检查院调查结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使甲方所为,马上就要开庭,这种情况,会判刑吗?判刑的话有几年?民事赔偿有多少?

民事相关
2009-03-04 1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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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