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的9月份,我跟我谈了五年之久的男朋友打算在家乡合伙开个影楼,那当初在外地两个人说好的一人出一半的钱投资,然后回到家乡他没想到的是,开个影楼事实上哪有那么容易呢!投入的资金是预料之外的高,而且身上仅有的钱也花光了,没有办法他跟我俩人四处跟亲戚朋友借钱,东拼西凑的就以借来的钱合伙,他投了现金一万一仟元,我投了现金伍万六仟元,根据钱少的打算找了个小点的店面,那所有的手续都以我的名字办理的。我俩现在感情破裂!我也不想经营店面了。对于面临的问题我束手无策,在这里咨询下律师大师,要怎么样来处理好关于店面合作之事,维护两人之间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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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影楼是什么性质?个体、个人合伙还是有限公司?
若是个体,你们两可以商量你把店面让给他,营业执照重新办,你拿回其中的资金.
若是个人合伙,那么因为你的退出,合伙不存在了。你对合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另一个合伙人想继续开下去,而原营业执照又是你的名字,那么就重办营业执照。
如果是有限公司,你的退出,导致成为了个人有限公司,另一方想继续以有限公司的方式经营,必须追求注册资本到10万元。或者他另外找股东,注册资本不低于3万元,可以将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本变更,不需重新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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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和对方协商是否继续经营该店面,如果对方也不愿继续经营,你们可以对店面进行债权债务以及财产的清查,扣除应当支付的费用和亏损后,按当初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财产后,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注销手续;如果对方愿意继续经营,你可以将你的投资部分转给对方,由对方按协商的价格支付你的投入,关于营业执照,你可以和他一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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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