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该日下午到长春市**找保姆,想早白班保姆,当时没有,由于着急我与一住家保姆以每月1200元看小孩签了合同,要求是09年03月1日要到家开始执行保姆工作;向**交了120元,合同上写着,交款后不退。但当天晚上回到家中,小孩的姥姥怕休息不好(因住家保姆就必须和她同住)不同意找住家保姆,第二天(2月26日)早上我就与家政及保姆联系要求换成白班保姆 ,但家政一时找不到,没办法,由于3月1日就必须得找保到保姆,因孩子没人看,只好到别的家政找的白班保姆;这种情况我可以向**提出退款吗?合同虽签了,但没有执行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