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太仓的一套商品房,但开发商到目前为止已经延期交房二次,按合同延期三个月以上可以退房,但房产公司总是找不到负责人,想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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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是选择退房还是继续履行合同,要看开发商的实际经济情况而定,不要到时候退了房,却拿不到钱。可以委托律师查询该公司的详细情况。找不到负责人不要紧,起诉与你签约的开发商就可以了。具体的办理时间和费用要看案情和案件的发展情况而定。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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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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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以根据合同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已经预见现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但要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同时仍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以及费用问题您可以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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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还款,并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我曾办理过类似案件,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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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上约定的地址通知开发商退房。
2、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确认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
3、收费及其他具体事宜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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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其他问题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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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决。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上海李军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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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