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浦区南岗海地中学退休女教师xxx将91岁的(离休老干部)父亲和70岁的(退休职工)后母接来广州,为他们在万科花园租了3房一厅的豪华房屋居住,以月交房租三千多为由,强索了他两的工资卡(每月5000元上下)和原籍房产证,掌管了兄弟姐妹为父亲捐助的几万住院周转金,却在经济上克扣两个老人,(一月和二月)两个月来仅给了1300元的生活费,致使老人生活拮据,困难重重。老人忍无可忍向她索要自己的工资,她不给反而骂老人,造成老人苦不堪言,精神几乎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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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遗弃罪,没有虐待父母罪。可以要求法院责令子女返还财产以及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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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离开女教师,拿回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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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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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得的报酬,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用工后给予劳动报酬。不给工资可以通过投诉或者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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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