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欠原告80万,现在原告胜诉,正进入强制执行被告房子阶段,(已查封)是否不经过拍卖,直接抵债给原告可以吗?因其房子按揭已断供,银行已委托法院评估了被告房子,评估报告已出了,强制执行后银行为第一权利人,剩余不多了还不够我的,如果拍卖还要一笔费用就更少了。我想以评估价接下来把银行的部分付掉剩余就算我的,恳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帮我给于答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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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3、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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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必须经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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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必须经过依法拍卖或变卖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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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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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可以,但拍卖款不足以赔你80万部分,你还可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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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当要拍卖。可以和执行法官协商,应当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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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直接以房子抵债,只有通过拍卖或变卖手续后,在银行优先受偿后,有余额的部分再给你,不足部分,只能再找其他财产执行了。如果你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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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