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张*)担保,借给别人(李*)二十万元,约定月利率为3%,借款时间为两个月。现因李*无力还钱已逃走,造成我的借出去的钱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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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你的借条中没有明确是何种保证,即可以认定为是连带责任保证,你就可以依据此借条直接起诉张某要求其返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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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合同)设立有效的话,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若为保证担保还应区分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差别。建议你带相关文书当面咨询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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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