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没有拿结婚证我老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在他家办了酒席。就生了小孩的人,现在小孩5岁了,我家里也还不知道。因我们感情一直不好,所以也没去拿证。这算不算事实婚姻,我怎么样才能和他脱离关系?如果我现在和别人结婚会不会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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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4年以前《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前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应当要求法院解除事实婚姻。但是若是1994年以后的,仅认定为同居关系,无需通过离婚的途径解除。
2、但是对于孩子,你仍有抚养的义务。涉及到与前男朋友的共同财产、孩子等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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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事实婚姻,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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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是事实婚姻,你与他人结婚也不构成重婚,但应处理好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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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同居关系,不是事实婚姻,你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你们双方均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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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