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村户口,在城市打工两年,交通事故死亡
张**2009年发生交通事故时刚满18周岁,在城市打工但在农村(该村未化作城市)居住,事故在其他村村发生。
请问能否按城市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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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对于农村人口在城镇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实行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的地方,计算标准也可以统一适用城镇人口统计标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城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协助取证,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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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在城市工作的事实就可.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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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说的情况,张军已在城市打工两年,只要提供在城市打工的证明是可以按照城市赔偿标准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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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