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湖南的, 我想在这里咨询下, 我在2007年6月份按揭了一套住房首付了4万然后按揭了15年总共才12万,我是做货运的在2007年9月份的时候让一个山东的司机拉了我一车货走了,而山东司机说是别人骗了他,后来我和厂里就在法院搞了个私下协议, 货总价值40万。而我付给厂里20万。还有20万分5年还清一年还4万,这样个协议。2008年下半年我把房子装修了,结了婚,因为在按揭房子的时候是我妻子出的钱,当时写了个协议,但在开发商那里是写的我的名字,但一直没有办房产证。 我想问下。如果厂里要向我强制执行我的接揭房子的话,我和我妻子在之前写的协议有用吗?如果没用的话,如何是好?现在厂里还不知我有这套按揭的房子。有什么好的办法,保住房子吗?

民事相关
2009-03-01 17:14: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