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苏州的,在2007年买的房子,合同交房日期为2008年12月底,在交房前期,我们找了验房公司,然后发现了很多的问题,和开发商沟通过后给了我们一份纸质的整改方案,并确定整改完毕的日期为1月9号,不过直到今天还没有整改完毕,上星期开发商的工程部经理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写下了最后期限在3月20日之前整改完毕……,所以目前想咨询一下,开发商的这种行为算不算延期交房的性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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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整改完毕并经你验收合格交付之前都属延期交付,你可按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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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延期交付,但你可以看一下你们合同里的交付条件,有可能约定对你不利,开发商会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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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整改完毕并经你验收合格交付之前都属延期交付,你可按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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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肯定是延期交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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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