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未经过任何法律手续结婚 并有了孩子 现在我妻子坚决认为我们不能在一起生活了 如果我现在再找一个老婆并结婚的话 对于我前妻 我是否要承受法律责任 孩子会怎麽分配 在法律上 是否有什麽注意事项 麻烦了 谢谢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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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与前妻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那就构成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可以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下,再行结婚;
2、如果双方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那你与前妻的关系仅仅是共同生活,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你可以再行与她人结婚,但与前妻有关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仍需要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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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你们可以通过诉讼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由法院对孩子及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
淮北律师 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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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