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因调动工作托人帮忙,给帮忙人(他说找领导办此事)1万元钱,但帮忙人又以钱太少要求加钱,本人说不办了,但帮忙人又以钱已经请客、送礼花掉无法退回予以决绝,现在这事已经拖了四年了,还没解决。请问如何讨要这笔钱?如果起诉,我应提请民事还是刑事诉讼?请问需提供什么证据?我如何取证? 补充:帮忙人系国家公务员(能确定是公安部门工作),我只有他的手机号,但通过手机往往联系不上(一见是我打的电话,他就关机或拒接,再不就是没说几句他就挂电话),帮忙人家庭住址不详,工作单位性质使我又无法接触其本人,手上还没有证据,请问如何取证?有什么好办法要回这笔钱?

民事相关
2009-02-28 22:18:27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