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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疑问 我是2007年5月18日出的车祸,我骑的自行车与对面来的中巴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调查对方负100%责任,在医院住院206天,医疗费全是自己垫付的,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12万多,出院后经权威部门鉴定为5级伤残。出院后对方没有履行赔偿责任,后来经过法院的两次审判,判对方共赔偿损失和医疗费共计33万多。判决后对方也没有履行赔偿责任,所以申请了强制执行。 他的车只上了一份保险,保额为10万,法院强制执行后保险公司赔付了9.5万。现在到了执行对方财产的时候了。由于当时不懂,出院以后才开始处理,对方的财产大都已经转移。现在对方在农村的父母家住,他们在市里有所楼房,男方开中巴接送学生,女方在学校当老师,现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叫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吗,如果执行的话需要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09-02-28 2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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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