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弟弟于2008年12月30日,无证驾驶将74岁老太撞伤,经不治身亡。本人弟弟于1991年2月1日出生,属未满18周岁,并且属自首,经计算法定赔偿7万元左右,这个我家人同意赔偿。但是死者家属要求5万元精神抚慰金,由于家庭条件有限未同意赔偿。这种情况请问应处何种刑罚?我经查其他交通肇事案件:赔偿损失后获得死者家属谅解一般都获缓刑,请问这里的损失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以及若家属以不能谅解为由提出巨额神抚慰金将如何处理,是否影响量刑。
希望了解类似案件认识能帮忙指点一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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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不包括精神抚慰金,目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未满18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做好死者家属思想工作请求其谅解.至于能否获缓刑要凭法院自由裁量.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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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按照法律规定足额赔偿对方的法定的损失(但刑事案件不予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加上是未成年犯罪并且有自首表现,法院一般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如同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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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直接委托律师辩护,会有最佳效果,具体情况可以进一步详谈,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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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属以不能谅解为由提出巨额神抚慰金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你们必须与其协商好尽量少赔点并取得他们的谅解,否法院不会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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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不同,黑龙江省司法实践中关于精神抚慰金的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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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一对一咨询中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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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你弟弟的案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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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