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7个人合伙开公司,每个人占的股份不到20%。有以下问题请教各位
1、是不是占大股份可以决定或否决一个提案
2、是不是几个股东股份合起来超过50%就可以决定或否决一个提案
3、决定或否决一个提案的权力是不是公司法里面有规定50%以上就可以。或者这个是由不同公司股东们自己讨论来定的。
4、决定或否决一个提案的权力是不是可以不按股份占比,按人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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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看是什么方面的事以及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等。
建议你将案件阐述清楚。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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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清楚公司的形式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合伙的,需要一致同意。
公司的则按照 《公司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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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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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