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借给朋友3万块钱,他给我打了借条,没有 写具体的 还款时间,我现在要用钱,让他还。但是他确迟迟不还,说 没有 钱!我 去 找 他的父母,他 父母的 意思是 不管。你们 自己 去解决。它属于 成年人。但是 他 还没有 成家,跟父母一起生活。我 想问一下,用法律的的 武器来维护我的 权利,胜算能有几成?要是他没有 钱 还我的 ,就这么一直拖下去吗 ?他的 父母有没有还贷的可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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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有权起诉你朋友要求还钱。借条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你第一次主张要钱开始计算。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胜诉的把握很大。你父母在法律上没有义务替他还钱,但自愿还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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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他就可以.既然他已经是成年人了,他父母是没有义务替他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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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