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2月25日下午5:10左右,我的孩子和她的同学同时(女、在山大读大四)去洪楼大润发货场东北角麻辣摊店吃饭,被大润发送货的车(因忘记拉手闸造成溜车)撞倒麻辣串锅,连锅带汤砸到孩子身上,把两条腿烫伤,另外孩子的同学因撞倒后把头碰破缝了约7针。当时摊主拨打了120、122把孩子送往市中心医院治疗,车主预交了孩子的医药费,现正在治疗,大夫说:约烫伤三级。我昨天才知道这件事,因孩子怕我担心没有及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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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你女儿和其同学和车方协调、摊主协商解决,主张各项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如有必要建议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便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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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尽快收集证据证明当时受伤的经过,可以录音可以拍照,可以找证人作证等。先给车主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到历城区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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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肇事车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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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维权,建议尽快联系律师维权,以便最大化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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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