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2月25日下午5:10左右,我的孩子和她的同学同时(女、在山大读大四)去洪楼大润发货场东北角麻辣摊店吃饭,被大润发送货的车(因忘记拉手闸造成溜车)撞倒麻辣串锅,连锅带汤砸到孩子身上,把两条腿烫伤,另外孩子的同学因撞倒后把头碰破缝了约7针。当时摊主拨打了120、122把孩子送往市中心医院治疗,车主预交了孩子的医药费,现正在治疗,大夫说:约烫伤三级。我昨天才知道这件事,因孩子怕我担心没有及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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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车主谈,关键是让车主叙述当时事情经过,要有时间地点人物等,最好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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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车主和摊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责任应在车方。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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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联系律师维权,以便最大化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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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