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 我和前夫于2007年5月离婚,前夫吃喝嫖赌无所不好,当时只想摆脱困境,为了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很盲目的放弃了所有财产和抚养费,但现在我的身体不好前不久做了手术,孩子面临要上高中,我一人已经承担不起费用,所以起诉要抚养费,可男方不拿,取传票时说这次也不拿,他要请律师,3月12日开庭,我能胜诉吗?我需要准备那些举证材料,我现在不想请律师,法庭会不会判我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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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的资料是(1)孩子费用支出的单据,包括学费、辅导班费用、衣服、生活、医疗、电脑等支出;(2)你没有收入或收入较低的证明,你住院治疗的证明。2、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不会因为你离婚是无需对方支付抚养费,而免除这一法定义务;3、放心你会胜诉的,他找谁都没用;4、希望该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为最佳,如果还有问题请进行一对一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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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法律规定,你不了解,如果不委托律师,一方面,你可能节约了代理费,但你可能在法庭上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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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