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也就是08年1月份吧,我到我们村里的一家榨油坊拿了些豆子去榨油,我们这一般都是得过些天才能取,也可以什么时候要用什么时候去取,当时给我开了票,证明我有油跟豆饼在那。在票上双方得签字才行。之前跟他家榨油都没出过什么事,也就一直在他家榨了。就这样,前几天我去拿油跟豆饼的时候,他说我已经把豆饼领走了。当时没拿票打的欠条。拿出的的欠条跟我的签名基本上一样。但是我从来没去取过豆饼,其实没多少钱的东西也就三百五百的,但是他家非说我要怎么怎么样。没办法为了这口气只好跟打官司。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因为以前都是在他家榨油,他那留有我的签字,那个欠条上是不是他家按照我以前写的仿的,但是得怎么证明是仿的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