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起的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半年后准备提起第二次诉讼,如果这次判决准予离婚,那么不管对方是否会提起上诉,此次判决生效吗?能否以此判决为离婚凭证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为什么?其给予专业回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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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事人未上诉的第一审离婚案件的离婚判决,在上诉期届满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判决生效证明书并加盖院印,以此确认该判决业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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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生效后就是有效法律文书,就是离婚的有效凭证,可以依据离婚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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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提起的离婚诉讼,也属于一审,如果对方提起上诉,那么一审判决也是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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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