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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爸爸骑摩托车被一辆出租车给撞了,最后经过交警队处理认定:事故责任一家一半,所以医疗费用也是一家分担50%,当时住院的时候是自己先垫的钱。在交警队拟定好处理协议以后,双方都签字了,但是那家没有给出应该承担的医疗费1700元,现在已经是2009年2月底了,我想问一下可以怎么讨回这笔钱,当时没有叫他给我们打欠条。

经济相关
2009-02-27 13: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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