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去年5月份,上班时间内的交通事故)
1. XX社区在**门口一路段施工(路段属于社区),施工路段没有警示标志和保护措施,挖掘出来的石头散落在施工路段旁。
2. 一辆未知名牌号(看不清)泥头车经过施工路段时,碾压到施工路段旁的石头,溅射到路边正常行走的受害人,造成受害人YY骨折。
3. 交警部门过来处理调查并立案;交警部门调阅监控录像,车辆车牌看不清楚,定案为车辆逃逸;交警部门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把全部责任归逃逸车辆承担,受害人无责任。
5. XX 村委在今年分拆成XX 社区工作站和XX 经济股份合作公司,交涉后,股份公司代表表示不愿意承担责任,只能在人道主义上@@@元,受6. 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问题:
1.如果就此交通事故向法院提出诉讼,XX村委有责任吗?大概负多少成责任?
2.受害人以两个原因(车辆原因和施工方没有做好保护措施)共同引起此事故为由,让XX村委承担这个交通事故的全部连带责任,请问法院会不会支持受害人?支持的概率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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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赔偿解释》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承担比例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施工方最少承担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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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赔偿解释》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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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事车辆已经逃逸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道路施工方为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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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