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30岁 两年前我在不知自己怀孕的情况下服用药物,所以做了人流手术,做手术的医生没有给我做B超及相关检查.,只问了我一些简单的问题就给我实施了手术,手术后至今我一直没来月经,两年内我去过多家医院检查,都说是由于手术事故造成(子宫内膜刮的过薄),我经过两年的治疗没有一点好转,我近期找到给我做手术的医生,她要我去告医院,态度非常恶劣,我想咨询我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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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打官司,你应该有如下证据:一、你在那家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和收费证明;二你在别家医院的诊断(结论性)证明,应当比那家医院高一级的为好;三、你所有其它证明你没有其它不孕原因的证明,如其它医院的诊断结果。这样打起关司才有说服力,最好找个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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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你最好先查一下,即便过错全在对方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院存在过错。不然,还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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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