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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于2月3日去医院检察妇科,之前症状右小腹疼痛一周,去了医院检查,医生直接开药,药品名复方莪术油栓一盒,克拉霉分散片两盒,金刚藤片两盒.(当时我妻子不知有孕.此三种药说明书上写着孕妇忌用)在2月20日的时候,查出有孕47天左右.因此,我们很担心胎儿的健康状况,向医院提出要对这起在没有查明怀孕的情况下直接开药,对患者不负责任的态度要道歉,必须对我们的胎儿的健康要负责到底.当时,医院的医生和院长都说这些药对我们的胎儿健康影响都不会很大,但又不能向我们保证这个胎儿出生后是否会健康.我分别在2月20日和2月25日去医院要个说法,并告诉他们孩子我们是要生下来的,我需要他们医院书面出具一张类似保证孩子出生后由这三种药所引起的问题付全部责任的保证. 但是医院总是推脱,不肯出具,我想对此事件向你们求助! 谢谢大家 

医疗纠纷
2009-02-27 08: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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