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06年,有一次,租的宿舍里的东西被盗了。我吓死了,当天就报了案,守卫很不认真的询问了一下情况。敲敲键盘,好像登记的样子,敷焉了事。完全没有考虑到当事人的感受。2009年又到那里报案涉及到个人隐私,又是那个守卫。大厅里人来人往、还有人报案、咨询案件、还有警官时不时的跑守卫室、等其它情况。他竟然叫我在那里讲事情的经过。还时不时的大声嚷嚷。似乎毫不保留当事人的隐私。我实在讲不下去,就不报案了,碰到那种守卫真的很生气。回来之后马上打电话投诉,打过去还是那个守卫,我已经认得那个人的声音了,我马上就把电话挂了。就算他们不立案,守卫的职责也应该表现出很认真的样子,让报案当事人心里有点安慰。(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表述一下我不高兴的心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