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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在私人铁厂拉石子,那时候每车55元,帐没没结完。因经营不善铁厂在95年倒闭。2008年年底,因修路把原厂占了。大概卖了20多万.他欠我1万1,他们和我协商说按欠款的15%给我,我现在可以通过起诉要回我全部的钱吗? 我想问一下这种经济案件是否有起诉的时间限制?我现在就是无法和对方协商才要起诉的。对方拥有可执行的财产,铁厂大概卖了20多万呢,而且房子不止一两处。我知道现在一万多实在不太多,打官司有点称不住。可是95年可算万元户了,对方太坑人了。讨口气啊。请赵律师详细说一下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我有当时拉石子的票)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经济相关
2009-02-26 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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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