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在去年已经和他老公协议离婚,孩子随她,房产一人一半。前不久男方因为故意伤人罪被刑事拘留,正在等待法院判决。现在的情况是男方刺伤的伤者住院花了一大笔医疗费,而他除了房产以外再无其他资产,我想请问像这种情况法院会不会以房产做为对方的医疗陪偿,如果这样的话,那我朋友那一半房产该怎么办,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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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民事赔偿,如果男方仅这一处房产,应保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不应竭尽所有地执行。因此不太可能执行这个房产的。如果男方同意以该财产偿还医药费,有可能涉及拍卖房产后,以一半的钱款用于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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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男方唯一的住所,则强行拍卖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男方同意以房产赔偿,则女方可以支付一半房款给男方,而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将房产拍卖,拍卖的价款女方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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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有一处房产的不能被执行。你朋友对此赔偿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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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判决房产一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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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处房产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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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