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女职工,和丈夫结婚2年多,现有一孩10个月,因丈夫经常夜不归宿,且对家庭不负责任。我准备与之离婚。我们现有一楼房,共10万2000元,结婚前他家付了4万,按歇贷款15年。婚后靠我们工资还贷,用他的工资卡还贷,我的工资用于家庭开支,共还了4万多,还有1万9000多,她姐寄来2万说是借给我们,如果交上去,我们贷款还完了。但他害怕我离婚分他财产,这2万他没交。我们现要离婚,他说贷款是他的工资卡还的,没我的份,还有我们的房子一直没住,租出去了三年,收租金1万多,他说这钱也没我的分。另外,他父母给了2万办房子手续费和装修。去年6月份我们工资分开了。各自开销。我想问一下,离婚我能分到钱吗,还有孩子怎么办?如果我离婚房子都没有,又怎么带孩子。我还要工作。他现在只让我光人离婚,什么都不给我。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
-
房屋有房产证,且是婚后取得,就平均分割,一般谁带孩子,房子份给谁,租金平均分割,关键是你要证明有10000元的钱。至于他父母给的钱本案不作处理
-
结婚前支付的属于个人所有,结婚后支付的属于共有可以分割
-
购房合同如果是结婚前签订的,你们的共同财产有:还贷的4万元和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收租金;共计大约5万元的共同财产
-
孩子由你来抚养,按照婚姻法规定,照顾无过错方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出发,房子由你居住,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夫妻共有。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