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1月20号左右我去我们乡里的民办厂子上班 单位招工的时候 口头承诺给我们签合同 交保险 月薪1000元 可是上岗以后厂里迟迟未签合同和交保险 09年2月18日 接到我们经理的通知 过年休假的几天可能要改无薪假期 2月份是干一天给一天工资 当月我们是4天轮一个班 日工按30多元一天算 我们不同意 要求公司收回这次的规定 公司没同意 请问这样的口头协议劳动关系 劳动法有什么样的规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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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不论有无劳动合同。在一个月之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满一个月开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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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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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规定,单位必须在一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没有实质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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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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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和书面协议的效力是一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加班应当有加班费,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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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