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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哈尔滨人。我的母亲今年50多岁了,2006年开始在一位独身老头家中做保姆。老头有2儿2女,但平时并不尽赡养的义务,也很少来看老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位老人渐渐产生了感情,于2008年1月28日领取了结婚证,相互照顾。结婚当时,老头就托律师写了一纸协议书,说明把其一处房产转到我母亲名下,并且到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他的儿女们听说这件事之后,坚决反对。并且找到我母亲,拳脚相向,实施威胁,还抢走了我家的3000元钱,老人牙齿和手指都被打坏了,至今还没有恢复,派出所方面也没有给出结果。之后,他们又把我母亲告上法庭,无理的索要房产,并要求二老离婚。现在一审判决下来了,说我母亲没有任何房产,而且还判两位老人离婚。现在我们已经上诉了,等待二审的开庭,希望有好心的律师能帮帮我分析一下这样的状况。我母亲到底有没有房产的所有权,也希望还给老人家一片祥和的晚年。谢谢大家了。

婚姻家庭
2009-02-26 10: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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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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