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酒后驾车,致车内一乘客颈椎错位,现已经为该乘客手术,并付全部医药费,由于车辆被交警队取走,取车时交警队要求肇事方和受伤乘客的家属签署了一个协议,协议大概内容是 肇事方替受伤乘客治好病为止,其他一切不负责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我得问题是,现在受伤乘客及其家属如果起诉肇事司机,肇事司机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生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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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看了你的叙述,你的问题应该这样做:听你的语气,你是受伤乘客的亲属,等到这个乘客的病治疗结束的时候,准备好病志、诊断书、药费票据,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帮助你计算一下各项损失多少,然后和肇事司机(或车主)协商损失,损失的计算基本项目是:1.医疗费(包括门诊的、住院处的、血站的、各种票据计算在一起);2.误工费,误工费要看你的亲属是从事什么职业,农民、工人、干部、城乡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项如果你不明白,你可以打我的电话,我帮助你计算一下);3.护理费:如果是一级护理给2个人的护理费,二级给1个人的护理费,三级没有;4.营养费:每天50元,按照实际住院的天数计算就可以了;5.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根据票据计算;另外如果有衣物等物品损坏另行计算,如果能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是否能构成视情况而定),如果还有不明白的打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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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署协议有效,肇事方仅负将伤者治好的责任,但对伤者的其他损失不必承担责任。这个协议对肇事方有利,但对伤者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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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