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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 我于2006年8月18日,与我村其它两人一起去卖玉米,一个是我的亲弟弟(李**),另外一个是本村人(李**),在卖完玉米之后,李**说要去喝酒,我们三人就去喝酒了。喝完以后,回家时李**要开拖拉机,我们两个都不同意他开,但是他执意要开,在争执不过的情况下,就让他开了。在回来的路上,他把车开到了路边沟里,拖拉机翻过来把他给砸死了。 回来后,我花钱把他给安葬了,当时他家里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说家里没有人干活,于是我就帮他们干到现在。他们一直也没有提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但是就在前几天,他的二儿子要结婚,他就提出了向我要钱的要求,经过协商,定在20000元,我同意出钱,但是他们还要求我,要我继续为他们家干活,我不同意。

其它综合
2009-02-26 14:28: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明白谁是拖拉机的实际拥有者,如果是你,你没有尽到相应的劝阻义务,尽管你劝阻了,但是实际是没有制止别人。所以,你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
    你出钱安葬了对方,并且答应支付对方20000元赔偿,这是你们双方协议的结果,是真实有效的。但是对方要你继续干活,明显是不恰当的,应当转换为相应的赔偿金额,但你们已经确定了赔偿,就不需要再为对方家里干活,你可以拒绝。
  • 拖拉机是谁的?李会开拖拉机么?如果李不是你雇佣的,你又没有其他过错的话,你可以承担适当的人道责任就行了。
  • 问题没有说清,可以电话免费咨询本律师。
  • 对于这次事故本身你的责任就很小.并且现在时间这么长了对方一直都没主张自己的权利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超过.因此你完全拒绝对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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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