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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土地承包者,承包的是我们县林场的土地,在1986年我就承包了。面积是168亩,我又包给农民,2003年的时候换了场长把整个土地都载上了杨树,农民不想叫载一载就不能种地,所以地款就不好收,就这样我们《村委》大队干部就轰动我们村民说这地是村委的地应该把地款交给村委,我收的地款是每亩80元,村委收每亩50元,一收三十年的,就这样我承包的这方土地,我们林场和村委就纠纷起来,到我们县土地管理局说这个事,最后在2007年土地局宣布这方地还是归林场。就是说我承包的这方地在2003年以后农民的地款全部被村委收了。而我从2003年到现在一直向林场交着地款,我要向村委要回他们收我的地款,村委由乡政府撑腰,他们是官,我是农民,我应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09-02-25 19:12: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