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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1日,我父亲(被告)与其同父异母的兄长一同扫墓,烧毁他人财产,当时双方达成了赔偿协约,但签名时兄长却找借口要弟弟一人代表签名,自己却逃跑了。由于没有按时赔款,对方把我父亲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我父亲一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兄长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上,他们二人扫墓是因为兄长母亲在国外的亲人寄钱回来要求兄长扫墓,而兄长又叫上我父亲帮忙而引起的。当时是兄长用自己的火机点燃纸钱,然后不慎失火。但签名时由于我父亲是一个老实人,发生了这样的事吓呆了,加上自己也确实在场,而且毕竟是两兄弟,所以就签名了。事后想不到兄长会对此事不闻不问,打电话和上门找他都不肯承担责任。我想问,这种情况下起诉兄长胜诉机会有多大?国外的亲人对此事负有法律责任吗?应该起诉他们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2-25 10:05: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