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一家公司的法人,该公司从08年5月份从我公司拿货物累计达3万3千多元,长达半年多时间没有付款,此公司目前的状况是,公司里的员工工资已很长时间未付,外面也不止我一家欠货款的公司,法人现在基本联系不上,法人有私车,住房,公司的写字楼也是他买的,但是听他们员工讲大概欠外面50多万,并且此公司帐户已被其它欠债公司起诉后冻结,我有与他们的购销合同,我去过法院咨询过,要起诉加财产保全,费用大概在1千多块,而且还要保全担保。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等他有钱主动给我根本不可能,我有必要起诉呢?还是找讨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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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丧失诉讼时效而的不到法律的保护,建议你采取倒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经济纠纷,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当然,为了避免诉讼胜诉以后,执行不到的尴尬局面,诉前的对对方的资产调研时十分重要的,将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也列为被告之一也不乏案例,同样也可以起到柳暗花明的作用。讨债公司一般不建议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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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起诉,找讨债公司的做法更加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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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这样做,否则你会失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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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也需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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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先起诉由法院确认债权让你的债权不会过期,然后你可以两步一起操作,法院执行不用先付费用,另外现在的讨债公司一般也要求债权人出具正规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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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主动起诉以保护你的合法债权,如参与破产分配还可以拿回一点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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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