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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台山市某市场猪肉档档主,在上年农历年二十四日,我与往时一样在清晨五点多开始营业,不久其他猪肉档主发现在市场中有一间新开的猪肉档开张(以往市场以表明过是可能有新猪肉档再增加的),大家都感到奇怪,我们大概十多个人就一起走到新开的肉档了解.由于猪肉档里的人说负责人不在,所以我们就决定档门口等市场管理员或档主过来解释清楚.大概十分钟后有一个人自称是该档主的老表,要求我们离开,不然就又打又杀的,他见我们没有离开的意思就打了个电话叫了几个社会青年来到,初时只有开口恐吓要打死我们,还指着我骂了好几句,我说我们没有搅事站在这里关你们什么事,其中一个就一拳打在我的头上,我们另一个档主为了保护我就走上来和他叫骂了几句,还被他用从口袋拿出的小 *** 刺伤了上唇,当时就流了很多血.那帮人见状就一走了之,当时还有两个辅警在场,都不敢抓他们.后来我们去派出所落了案,还去医院验了伤.三日后派出所叫我们去消案说叫我们拿回验伤的钱就算,由于心有不甘所以我们没有去.新年期间一直比较忙所以没有再去处理这件事,我想请问张律师我们还可以就这件事向该档主追讨赔偿吗?如果可以金额大概有多少?成功率高吗?

其它综合
2009-02-24 21:29: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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